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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com:长水街道李其社区棠梨坡村污水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文章出处:kaiyun.com    人气: 132    发表时间: 2026-01-10 02: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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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水街道李其社区棠梨坡村污水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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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67.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09.89 万元;设计费:2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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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昆明市”,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567.1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09.89 万元;设计费:21.25万元。建设规模及内容共分为3个部分,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1)控源截污工程:对原有污水管网修复及清掏250米;严重淤积沟段黑臭泥、垃圾清除及处理371米;坝塘排水沟渠清淤2905米;新建DN200HDPE管4346米,DN300HDPE管1003米,HDPE管管件891个,DN300球墨铸铁管306米,DN200PVC管1643米,DN160PVC管180米,DN110UPVC管2817米,检查井148座,沉泥井67座,户清扫井60座,户用集水槽60座,新建1.5m?/d三格资源化利用设施6座、10m?/d、15m?/d三格资源化利用设施各1座,各配套移动式汽油泵1台;提升泵站新建预处理设施1座、格栅池1座,并对泵站建筑物及防护设施做加固。 (2)内源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治理坝塘10口,清淤量约为12000立方米,新建围栏223米,种植水生植物2330平方米,原氧化塘清淤修缮1项。 (3)清淤淤积物运输与处置工程:包括现有沟渠和坝塘清淤淤泥、蓝藻、周边杂草和垃圾等外运处置。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工作内容有但不限于:①设计部分:编制施工图设计工作及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并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施工图审查前向招标人提供全套施工图预算,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最终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②施工部分:完成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按照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施工,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具体施工范围以招标人确认施工设计图纸为准。③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工作;④其他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决算、资料移交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详细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发包人)完成范围调整后的工作。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允许超出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实施工程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任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职称;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牵头单位提供)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设计单位提供) (4)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牵头单位提供)。 (5)实施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类或水利水电有关专业),必须在投标人单位在职,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且现阶段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牵头单位提供)。

  1.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任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具备);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 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并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职称;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牵头单位提供)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设计单位提供) (4)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牵头单位提供)。 (5)实施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类或水利水电有关专业),必须在投标人单位在职,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且现阶段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为联合体协议中牵头单位提供)。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投标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各省市区行政主任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4.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任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2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承诺书或网站查询截图。(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以上信誉要求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5.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①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本项目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执行;②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良好,投标人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实行工人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实施工程单位提供)。 6.财务要求:投标人拥有非常良好的财务情况,提供2022—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者报表(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允许超出两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实施工程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8. 相关承诺书要求:(1)拟派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2)限额设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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